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1〕52号
关于开展我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
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清远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根据《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厅开展环境保护改革创新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11〕43号)相关要求,现对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本次调研,摸清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了解环保企业情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我省环保产业发展思路和建议,为制定加快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二、调研内容
(一)各地环保产业发展情况。
1、各地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基本特征;
2、各地在推动环保产业方面出台的政策、规划、扶持措施和具体做法;
3、各地环保部门落实《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的做法及下一步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方向、思路。
(二)环保企业发展情况。
1、企业在自主创新、人才培养、业务拓展等方面的情况;
2、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金融、财税、信贷、科技、市场准入及环保监管等方面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3、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三、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各地环保部门牵头组织当地环保产业协会及5-10家环保骨干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请与会人员根据调研内容,准备书面材料。
(二)实地考察各地2-3家环保骨干企业。
四、调研时间及安排
5月11日至20日,调研组开展我省环保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各调研组人员和行程见附件。请各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调研组人员名单
2.调研组行程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产业 调研 通知
抄送:省环保产业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