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会〔
2011〕6号
关于召开第二次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议暨
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污染
治理技术交流会的通知
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第26届大运会将于2011年8月在深圳市举行,为进一步推进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有效改善大运会举办城市及周边城市空气质量,现定于2011年3月30日~31日在中山市召开第二次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会议暨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污染治理技术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当前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实施《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部署下一阶段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二)VOC排放标准编制组讲解家具等四个行业VOC排放标准。
(三)交流VOC治理、回收先进经验,介绍VOC治理先进技术,并就目前在VOC污染治理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科学探讨。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3月30~31日,会期两天
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69号丽阁商务酒店,联系电话:0760-22183388 覃经理 1370230****。
三、参会人员
(一)省环保厅领导,厅大气处、办公室、总量处、宣教处、环境监察局、监测科技处、监测站、环科院有关负责人。省环保厅大保办有关工作人员;
(二)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管局(委)领导及科(处)室负责人;
(三)省、市控VOC重点企业目录的部分企业代表,2-3个VOC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企业公司代表;
(四)VOC污染治理专家。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会议报到。请参会人员于3月30日上午直接到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69号丽阁商务酒店大堂报到。
(二)请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大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发言稿(各10分钟、深圳20分钟)报我厅(请提供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发送至:duanxianzhong@gdepb.gov.cn wsf@gdepb.gov.cn)。
(三)请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积极组织本地相关企业派人参会,各地参会企业不低于辖区内省、市控重点企业监管名录总和的2%,最多不超过4%。其中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制鞋行业参会企业不低于辖区内全部参会企业的50%。各地还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电器机械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石油化工、纺织印染和医药制造等VOC排放主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会。参会人员住宿费自理,就餐由会务统一安排。
(四)请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汇总辖区内参会人员名单(含参会企业人员名单),填写会议回执,并于3月25日中午12时之前传真回我厅,传真号码:020-87531752。
附件:1.会议回执(略)
2.酒店交通地图(略)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 020-85267640 1358058****
伍世丰 020-87532062 1382447****
传 真:020-87531752
抄送:省“三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