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境保护核查公示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厅提出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2010年11月24日,我厅对该公司2007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核查范围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的规定,本次环保核查范围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募集资金投向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二、核查情况
(一)该公司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核查时段内,怀集县汽车配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建设项目、怀集县汽车配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动机气门生产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均通过了怀集县环保局审批、验收。生产废水、废气、废渣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已投入运行。
(二)据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证明,环境保护设施能稳定运行。
(三)据怀集县环保监测站监测报告,废水各污染因子达标排放,但西边厂界噪声值超过排放限值。该公司已采取隔音、减震、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肇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四周厂界噪声值均符合排放限值。
(四)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含铬污泥、氮化废渣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依法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足额缴纳了排污费。
(六)据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证明,该公司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未下达总量减排任务。
(七)据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证明,该公司自2007年以来,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九)生产工艺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家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淘汰或取缔类项目。
(十)有比较齐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该公司特性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十一)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部分产品需要采用电镀法进行表面处理,表面处理工艺产生含铬废水,含铬废水排到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含铬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含铬污泥,厂区内建有专门的废渣储存池,储存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十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汽车发动机气门2000万支技术改造项目、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省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肇庆市环保局审批,两个项目正处于“三通一平”阶段。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核查情况同时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以及当地主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0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
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20-85513795
传真:020-87539993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
邮编:510630。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