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0〕277号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0年度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推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环境保护部将于2010年10月中旬组织对我省各地项目专项检查。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0〕9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次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和迎检工作,对于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完善。通过自查推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部署和联网工作,建立健全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成果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请各市于2010年9月28日前向我厅报送通知附件一中要求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进展情况调查表》(电子版),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鹏020-87537854 传真:020-87537834
E-mail:chenxiaopeng@gdepb.gov.cn
主题词:环保 国控重点污染源 自动监控 检查 通知
抄送: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