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粤环办函〔2010〕262号
关于对肇庆市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情况督办的函
肇庆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黄华华省长在4月28日召开的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厅现对你市纳入珠三角地区中心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重点检查鼎湖区、高要市5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请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程安排
9月13日 上午9:00 从广州出发赴高要市现场检查;
下午14:30 高要市现场检查,住肇庆市;
9月14日 上午9:00 听取肇庆市汇报中心镇污水处理设
施建设情况;
下午14:30 赴鼎湖区现场检查,住鼎湖。
9月15日 上午9:00 返回广州
二、督办组人员
陈 敏(女)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朱经发 省环境保护厅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副处长
戴志鹏 省环境保护厅水环境管理处工程师
二○一○年九月十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经发)
主题词:环保 污水处理 建设 督办 函
抄送:肇庆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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