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发〔2010〕82号
关于印发《2010年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
信用管理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深化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重点污染源动态监控,同时本着服务于企业长久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筛选出纳入2010年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的企业,主要包括2010年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已建成的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及进口生皮加工企业。现将《2010年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0年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工作。
附件:2010年度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企业名单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鹏 020-87537854)
主题词:环保 重点污染源 信用管理 名单 通知
抄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省环境信息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印发
2010年度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企业名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