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0〕106号
关于加强亚运会期间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为加强亚运会期间(11月10~12月20日)的放射源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亚运期间放射源管理特殊措施
(一)亚运期间停止全省放射性废物(源)的送贮、回收活动;
(二)亚运期间停止赛事举办城市放射性同位素(医疗除外)的转让、转移和运输活动;
(三)亚运期间赛事举办城市原则上停止γ探伤活动。特殊需要的实行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申请、区(县)环保局同意、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审核、省环保厅批准的特殊许可管理办法(见附表,须在10月底前提出申请);
二、认真监督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放射源安全防护
(一)γ探伤机、核子密度仪、黄金成色分析仪、骨密度仪等含源装置在公共场所移动使用时,主管领导须跟班作业;放射源出入库时由主管领导监督进行,并详细登记备查。现场作业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辐照装置使用时,主管领导须跟班作业,并确保控制室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位。严格落实物品照前预检查制度,避免其他安全问题的发生;停用期间须确保放射源安全保卫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并保证双人值班、24小时监控;
(三)工业在线放射源使用单位在使用和暂停过程中,须指定专人作为辐射安全员,重点看管放射源,确保24小时处于监控状态;含源装置须固定在生产设施上或集中封存,并落实登记检查制度,做好交接记录;
(四)医疗、科研机构须严格落实放射性同位素的点对点交接制度,确保医院订货数量、时间与供货相符,做到用多少订多少,确保“零”储存。放射性药品领取、使用应责任到人;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污染监测,禁止将受放射污染的物品随意存放;单位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对所属的辐射工作场所安全情况每天至少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备查。各单位于10月1日前对放射性废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并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五)教学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须保证2名教师对放射性同位素出库、教学、入库实施全程监控,确保辐射安全;
(六)亚运会期间使用放射同位素的,单位主管领导须每日组织对放射性同位素进行盘存,并严格落实登记、检查制度;亚运会期间暂停辐射工作的,须将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封存,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安全保卫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加强值班、值勤,严格落实保管场所24小时监控制度;
三、全面开展“保亚运、管好放射源”专项行动
(一)筹划部署、全面准备。2010年8月31日前,主要完成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成立专项行动的机构,制定相关方案,向涉源单位告知亚运期间放射源“停、管、限”的特殊措施及安全监管的各项要求;
(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2010年9月至10月,主要完成对涉源单位拉网式安全检查,落实“停、管、限”各项措施和要求;
(三)实战检验,有效保障。2010年11月至亚运会结束。全面进入实战检查检验阶段,确保取得可靠的辐射安全防范工作成果;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 。亚运会结束后,全面总结经验,完善放射源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一)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要制订完善的亚运期间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人员和装备,确保一旦有事能从容应对。赛事举办城市要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应急演练;
(二)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要加强亚运期间的应急值班,设立专门值班电话,落实值班人员;
(三)各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要实行亚运期间事故“零报告”制度。亚运会开幕后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放射源使用单位每日15时至16时向所在地县(区)环保局报告放射源安全情况,尔后逐级上报到省环保厅。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各地级以上市必须在2小时内报省环保厅。
省环保厅将加强对各地落实以上要求情况的检查。
附件:广东省亚运会期间γ探伤活动申请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少林 020-87531355)
主题词:环保 亚运会 放射源 监管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省公安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亚运会期间γ探伤活动申请表
单位名称 |
(公章) |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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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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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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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种类 |
口生产 口销售 口使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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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法人代表(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区(县)环保 部门 意见 |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公章) | ||
地级 以上 市 环保 部门 意见 |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公章) | ||
省 环 保 厅 意 见 |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公章) |
备注:此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留存一份,省环保厅、市、区(县)环保局、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