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国家
水质自动监测持证上岗培训的通知
广州、清远、中山市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国家水质自动监测持证上岗培训的通知》(环办函〔2010〕668号)转发给你们,请广州、清远、中山三市安排国家水质自动站托管站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于2010年7月5日前报送培训回执至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一○年七月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苒 020-83549184
传真:020-83549549
主题词:环保 自动监测 上岗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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