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文件
粤环党〔2010〕31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中央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见附件)。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现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在全厅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要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服务质量、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培养争创先进处室、先进单位和文明服务窗口等先进典型,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党总支、党支部在今年5月份,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意见》精神,充分掌握“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
二、总体目标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三、方法与措施
(一)比学习,强素质。以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制度,构筑终身学习理念,全面提高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加强各项专业业务知识学习,熟练掌握环保工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比工作,创业绩。全厅党员干部职工要在“比工作”这一平台上,彰显个人才能,夯实业务能力,打造过硬队伍。把“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作为检验“讲党性”成效的标准,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断创造出工作的新业绩。
(三)比奉献,树形象。全厅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人为本”,真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之中,努力树立环保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效果。要将“争先创优”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关全厅的战略任务,纳入厅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争创动力。建立竞争机制,将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果、工作业绩纳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在评先奖优时,要看党员干部职工在争创活动中的综合表现,择优评先;对于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作风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培养典型。要加强对“争先创优”活动的宣传,引导全厅党员干部职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更新思想观念,在学习楷模的基础上,树立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典范。
附件: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催 87532488)
主题词:环保 争先创优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4月22日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