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0〕56号
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
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厅办公室及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小玲 87531870)
主题词:行政 事业 资金 票据 转发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