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0〕415号
关于3家未按期完成规划环评开发区的通报
广州南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广东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09年,我厅联合省监察厅对11家未上报规划环评的开发区作为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大部分开发区充分重视,加快开展环评工作,但你单位未按督办的要求按期上报规划环评。根据《关于通报2009年挂牌督办十大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4家企业整治情况的函》(粤环函〔2010〕291号),我厅决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学习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96号)及我厅《关于加强开发区环保工作的通知》(粤环〔2008〕46号)等文件规定,在开发区未完成规划环评工作之前,各级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入园项目环评文件。
希望你们以此为戒,吸取教训,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粤环函〔2010〕291号文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督促下尽快完善规划环评工作。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挂牌督办 规划环评 通报
抄送:环境保护部,广州、汕尾市政府,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人居环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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