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0〕339号
关于印制电路板项目建设有关环保问题的复函
广州市驿通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印制电路板项目建设的请示文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我省有关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的规定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广东省内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名录(2009年本)》中提到的“线路板”项目均指含有电镀工序的印制电路板项目。不含电镀工序的印制电路板项目,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其环评文件不需报我厅审批。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电路板 电镀 函
抄送:广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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