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发〔2010〕27号
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现将《2010年广东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广东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环保 宣教 工作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宣教司、宣教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0年3月4日印发
附件
2010年广东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全省环保中心工作,以环境保护宣传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绿色亚运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全省环保事业发展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加强环保新闻宣传。围绕“绿色亚运”、“污染减排改善环境”、“珠江整治八年成效”、“农村环境保护”等专题,开展新闻报道,集中宣传全省环保工作在探索广东环保新路子方面的成绩和先进经验。
(二)积极应对环保舆情。加强环保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编写《环保舆情》,及时掌握我省环保热点问题,提高全省环保系统应对环保新闻舆情的能力。
(三)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认真组织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两会”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四)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培养与媒体的良好互动关系。
(五)做好“绿色亚运环保生活”系列活动,以亚运环保宣传为平台,倡导全社会崇尚低碳环保生活方式。
(六)认真组织“6·5”世界环境日及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月活动。
(七)开展“南粤环保之星”和“南粤环保大使”系列活动。评选第二届“南粤环保之星”,聘请第二届“南粤环保大使”。
(八)加速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做好环境保护类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继续推进“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
(九)加强与各类环保社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和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举办环保使者青年峰会。
(十)参与我省“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谋划好“十二五”环境宣教工作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一)开展宣教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宣教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对基层环境宣教人员进行环境宣传方面的能力培训。
(十二)加强各地宣教信息交流,定期编制《广东环保宣教动态》,交流省、市环保系统工作的主要做法,树立良好队伍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