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函〔2010〕216号
关于加快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环保验收的函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按照省政府2009年12月4日召开的加快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协调会的要求,请你们做好列入《广东省加快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粤环〔2008〕100号)中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调试工作,抓紧组织环保验收,确保“一县一厂”项目在2010年3月底前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同时,请将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环保验收有关情况于4月3日前报我办(电子版请发送至hujijie@gdepb.gov.cn)。
附件:36个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县级市)
二○一○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记杰 020-87532058;传真:87504285)
主题词:污水处理设施 环保验收 函
附件
36个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县级市)
汕头:南澳县
韶关:仁化县、翁源县、乳源县
河源:紫金县、和平县、东源县、龙川县
梅州:梅县、丰顺县、平远县、五华县
汕尾:陆丰县、海丰县
湛江: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雷州市、廉江市
肇庆:德庆县、怀集县、广宁县、封开县
茂名: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
清远:阳山县、清新县、连南县、连山县
潮州:潮安县、饶平县
揭阳:揭东县、惠来县、揭西县、普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