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会〔2010〕3号
关于举办2010年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人居环境委、省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环保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最近重新修订颁发的《广东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我厅定于2010年1月21~22日在广州市东山宾馆举办2010年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培训班。培训班由省环保厅主办,省环境技术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广东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二)省环保专项资金申报重点和管理要求;
(三)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要求;
(四)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技术审查要点;
(五)广东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市、县(县级市)环保局负责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负责农村环保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1~2人,参加地区详见附件一。
省属有关单位负责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工作人员1~2人。
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所在镇分管环保的副镇长。
请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省属有关单位及时组织本地区(本单位)有关人员参会,并于1月18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到省环保厅。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事项
培训地点:广州市东山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育路44号)会议中心四海厅;
培训时间:1月22日全天;
培训报到时间:1月21日报到;报到地点:广州市东山宾馆一号楼大堂;
联系人及电话:
王顺强(省环保厅),020-85266620
罗瑞红(省环境技术中心),020-87534931,020-85515803(传真),E_mail: luoruihong@gdepb.gov.cn
附件:1.参加地区清单
2.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培训班会回执
3.广州市东山宾馆交通图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环保 专项资金 培训班 通知
抄送:省环境技术中心。
附件一
参加地区清单
一、广州市(从化市、增城市)
二、深圳市
三、珠海市
四、汕头市(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
五、佛山市
六、韶关市(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乳源县、曲江区)
七、河源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
八、梅州市(兴宁市、梅县、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
九、惠州市(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十、汕尾市(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
十一、东莞市
十二、中山市
十三、江门市(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
十四、阳江市(阳春市、阳东县、阳西县)
十五、湛江市(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
十六、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县)
十七、肇庆市(四会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
十八、清远市(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清新县、连山县、连南县、阳山县)
十九、潮州市(饶平县、潮安县)
二十、揭阳市(普宁市、揭东县、揭西县、惠来县)
二十一、云浮市(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县)
市参加2010年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培训班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姓 名 | 性别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手机)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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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地级以上市环保局、省属单位汇总本地区(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并于1月18日前传真到省环境技术中心:020-85515803,联系人:罗瑞红,电子版发送至: luoruihong@gdepb.gov.cn
2、“是否住宿”一栏中如果住宿,要求明确住单人房还是标双。
附件三
广州东山宾馆交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