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
粤环办函〔2010〕323号
关于核实环评机构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相关环评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厅开通的广东环保公众网(www.gdep.gov.cn)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拟对全省环评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公开。
请认真核对附件1中的相关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及“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持有者”信息请登录http://www.gdepb.gov.cn/gcjsxxgk/index.html进行查询核实。如有问题请在2010年11月12日前与省环境信息中心联系。
附件:1.环评机构基本信息
2.广东环保公众网简介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京福 020-87538451
Email:zengjingfu@gdepb.gov.cn
主题词:核实 环评 资料 函
附件一广东省环评机构基本情况.doc
附件二广东环保公众网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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