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促进污染减排,保护大气环境,根据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广州亚运会召开前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和《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电子版见广东环保公众网环境标准栏目)的编制工作。根据地方环境标准制修订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发给你们,请将书面意见于2010年6月23日前反馈我厅。
联 系 人:
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科技标准处 王大力 87531721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张永波 83134644
省环境监测中心 王 林 83549385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附件:
1、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
2、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
3、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
4、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
5、广东省《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doc
附件2-广东省《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材料.doc
附件3-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材料.doc
附件4-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doc
附件5-广东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