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第十四次厅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生态环境部及省有关会议精神,分析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研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境安全监管等工作。厅长鲁修禄主持会议,厅党组书记徐晓霞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强化环境安全专项督导,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筑牢汛期环境安全防线。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跨部门联防联控协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准确把握排污许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更加自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找准存在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指导帮扶,深入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有机衔接改革试点,推动我省排污许可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要求,要深入分析研判上半年环境质量形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水平,不断强化环境治理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攻坚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臭氧污染防控为重点,强化VOCs及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加强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治理和监管。持续抓好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开展重点国控断面水质达标帮扶督导,强化交叉执法、暗察暗访,压实地方责任。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管网建设“最后一公里”,确保发挥治污效益。要对标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生态环境目标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性抓好整改提升,持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监管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曹小华,副厅长蒋宏奇,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赖海滨,厅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