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5T03:15:09Z 12.00 10005 10005 120 135 False False 2017年第三季度清远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危废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第二批3家) 序号 行政区 企业名称 污染源类型 执行标准名称 执行标准条件名称 监测点名称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名称 污染物浓度 标准限值 单位 是否达标 超标倍数 备注 1 佛冈县 科惠(佛冈)电路有限公司 危废国控企业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自2010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08年8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含镍废水单独处理设施处理后 2017-08-23T00:00:00.000 总镍 0.02 0.5 mg/L 废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 31 80 mg/L 氰化物(总氰化合物) <0.004 0.3 mg/L 总铬 <0.03 1 mg/L 六价铬 <0.004 0.2 mg/L 总铅 <0.07 0.2 mg/L 石油类 <0.04 3 mg/L 悬浮物 8 50 mg/L 总锌 0.006 1.5 mg/L 总镍 0.03 0.5 mg/L 总铜 0.291 0.5 mg/L PH值 7.14 6-9 无量纲 总汞 <0.00004 0.01 mg/L 总镉 <0.005 0.05 mg/L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第二时段/一般排污单位 一级标准 磷酸盐(以P计) 0.04 0.5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1 5 mg/L 氨氮 5.09 10 mg/L 总砷 <0.0003 0.5 mg/L 硫化物 <0.005 0.5 mg/L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其他 内层蚀刻工序废气排放口 2017-08-22T00:00:00.000 氯化氢 <0.2 100 mg/m3 棕化工序废气排放口 硫酸雾 12 35 mg/m3 2 佛冈县 科惠白井(佛冈)电路有限公司 危废国控企业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自2010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08年8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含镍废水单独处理设施处理后 2017-08-23T00:00:00.000 总镍 <0.02 0.5 mg/L 污水排放口 氰化物(总氰化合物) <0.004 0.3 mg/L 总铜 0.343 0.5 mg/L 悬浮物 19 50 mg/L 石油类 <0.04 3 mg/L 六价铬 <0.004 0.2 mg/L 总铅 <0.07 0.2 mg/L 总镍 <0.02 0.5 mg/L 总锌 0.008 1.5 mg/L PH值 6.97 6-9 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 26 80 mg/L 总汞 <0.00004 0.01 mg/L 总镉 <0.005 0.05 mg/L 总铬 <0.03 1 mg/L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第二时段/一般排污单位 一级标准 磷酸盐(以P计) 0.05 0.5 mg/L 氨氮 4.55 10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0.05 5 mg/L 总砷 <0.0003 0.5 mg/L 硫化物 <0.005 0.5 mg/L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其他 隧道炉抽风工序废气排放口 2017-08-22T00:00:00.000 硫酸雾 <0.2 35 mg/m3 3 英德市 英德市鸿星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危废国控企业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997年1月1日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工业炉窑/烟尘及生产性粉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限值表/熔炼炉/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 反射炉废气排放口 2017-08-30T00:00:00.000 烟尘 3 100 mg/m3 /1997年1月1日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金属熔炼/二级标准 铅及化合物 0.112 10 mg/m3 /1997年1月1日起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燃煤(油)炉窑/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 <15 850 mg/m3 备注:①英德市鸿星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属于废水零排放企业; ②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填报检测限前加“<”;未监测填写“—”。 制表:陈燕梅 审核: 签发: 日期: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