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66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欧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综合利用10万吨废树脂粉及2万吨废线路板边角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欧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东欧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综合利用10万吨废树脂粉及2万吨废线路板边角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欧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十里工业城八区A1 (北惯万象工业城),现有项目为综合利用废树脂粉(HW13)10万吨/年。本次改扩建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产能不变;二期为新增处理10万吨/年废树脂粉(HW13)及处理2万吨/年废线路板边角料(HW49)的规模,二期扩建完成后,全厂处理废树脂粉(HW13)20万吨/年、废线路板边角料(HW49)2万吨/年。
二、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于2017年10月18~19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关于广东欧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综合利用10万吨废树脂粉及2万吨废线路板边角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认为,报告书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合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12月21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该项目还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阳江市环保局和我厅环境监察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2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统计局,阳江市环保局,省环境技术中心,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