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7〕38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
公路二期工程输电线路搬迁项目(500kV部分)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输电线路搬迁项目(500kV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输电线路搬迁项目(500kV部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原500kV蓄北线#153塔小号侧新建1基耐张塔G153,重新调整原500kV蓄北线#152~#154段线路,长约0.54km,原导线型号及线路路径均不变。同时拆除原500kV蓄北线#153塔。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后,于2017年7月4日出具《关于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输电线路搬迁项目(500kV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以下简称“评估意见”)。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审议,原则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环保局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17日
抄送:广州市环保局,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