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作为广州市中心城区,辖内医疗资源丰富,集聚了全市三分之一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诊所等,涵盖医疗、保健、预防接种等多种服务。据统计,2023年度,越秀区医疗机构共转移处置医疗废物8943.2吨,转移处置量位列全市第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泥)、医疗污水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环境安全,近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联合越秀区卫生健康局,采取“线上+线下”联合执法普法的方式,提高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泥)、医疗污水全过程管理能力水平,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一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为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工作,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持续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厘清两部门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卫生健康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送等环节实施监管,并负责医疗污水疾病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贮存间的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实施监管,并负责医疗污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联合开展普法培训。针对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
(污泥)和医疗污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联合越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召开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医院污泥规范管理培训,通过“线上视频直播”+“线下现场培训”的方式,全面解读《广州市医疗废物(污泥)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和医疗废物(污泥)、医疗污水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区属各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约70人参加现场培训,一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约180人参加线上培训。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联合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越秀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大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泥)、医疗污水开展“体检式”监督执法,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送法入企。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两部门坚持指导与执法相结合,分别根据各自职责帮助医疗机构找出存在的环境风险和违法隐患,普及法律法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医疗机构按要求落实整改,精准帮扶医疗机构提升医疗废物(污泥)、医疗污水管理水平。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和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将积极探索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新模式,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强化违法线索移交、落实联合普法培训等方式强化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督执法,持续推动监管工作常态化,确保医疗废物(污泥)规范处置,医疗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联合越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召开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医院污泥规范管理培训班
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联合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越秀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大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泥)、医疗污水开展“体检式”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