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7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南海区“合兴五金厂”存在非法电镀加工,污染环境。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密切和信访人联系,详细了解举报的具体情况,多次到五金厂周边进行排查。2021年9月7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从事手表配件加工业务,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该厂的清洗废水未配套废水治理设施,废水经工作台的排水口进入排水管道,再经排水管道排入厂房西边的下水道。经取样监测,重金属指标总铜、总镍、总铬、总锌严重超标,超标倍数已达到污染环境罪的标准。
二、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公安机关对违法当事人吴某杰实施逮捕,2023年1月,南海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对当事人吴某杰作出判决,并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万元。近日,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给予举报人有奖举报奖金5万元。
三、案件启示
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对违法偷排分子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