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3年3月,省厅开展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发现广东恒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涉嫌伪造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该案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另案处理),并发现中山市横栏镇聚纳真空镀膜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疑为使用虚假报告。3月20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中山市横栏镇聚纳真空镀膜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调阅该司环评、验收资料,发现该司于2021年4月3日邀请相关代表在项目所在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所提供的验收材料存在弄虚作假:1.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未附上有标注资格认定标志(CMA)的《检测报告》(HD〔2020-12〕054E)原件;2.检测报告内容与自主验收意见存在冲突,包括自主验收意见出具日期早于验收检测报告出具日期等明显不符合逻辑的内容。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彭某罚款5万元。
三、案件启示
(一)该案案件来源自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测报告。执法人员对查处弄虚作假违法案件,对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的建设单位具有强大震慑作用,提醒企业不要为了完善相关手续而“走过场”敷衍了事。
(二)环保第三方机构、环保行业专家应增强责任意识,为企业编制环评、验收报告、自行监测等环保管理工作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弄虚作假,扰乱行业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