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3年6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固废平台管理人员通过公安部门提供的辖区内企业近年易制毒盐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共享数据,对比核查涉酸使用企业以及废酸转移情况,发现鹤山市某金属制品企业从事不锈钢蚀刻自2021年至2022年盐酸购买量与废酸转移量严重不匹配,存在重大环境违法嫌疑。
2023年6月6日至8日,执法人员对鹤山市某金属制品企业开展“三不一直”的专项检查,在原辅料单据中发现了废酸非法交易证据,锁定了该企业非法将超过100吨废酸(危险废物类别:HW17)交给未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徐某处置的违法事实。
二、查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该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超三吨以上的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已将该违法犯罪线索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办,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阶段。
三、案件启示
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以专业打职业,通过信息、情报等资源整合共享、数据聚合关联、信息综合研判,挖掘涉酸企业生产原材料、企业生产能耗、企业产品产出量与产生废物量之间的内在联系,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日后高效挖掘金属制品行业、化学品生产企业等行业领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线索提供了宝贵经验。
执法人员通过原辅料单据核实其物料平衡情况,并发现了废酸非法交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