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PID快速检测仪、未在密闭空间排放
【摘要】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大量使用高挥发性有机溶剂(油性油漆),车间可闻到刺鼻气味,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注塑机、印刷机产生的VOCs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排气扇抽至室外,现场使用PID快速检测仪辅助检测显示VOCs浓度较高。
一、案情简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现场检查发现新塘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袋生产,主要工艺为原材料(塑料粒、油墨)→吹膜→接边→印刷→切袋→成品,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吹膜及印刷废气、危险废物(废硫酸、氢氧化钠容器等)污染物。检查发现,该企业使用高挥发性有机溶剂(油性油漆),车间可闻到刺鼻气味,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注塑机、印刷机产生的VOCs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排气扇抽至室外,现场使用PID快速检测仪辅助检测显示VOCs浓度较高。
二、查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3.14项规定:空间、设备已密闭,但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情形,增城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2.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案件启示
近年来,臭氧污染防治已成为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而臭氧污染防治的关键在于VOCs整治,及时发现和解决涉VOCs环境问题已成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工作的重要方面。通过使用PID快速检测仪辅助执法,使得及时发现涉VOCs环境问题成为可能,进一步提升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率,做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