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虚假检测、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机动车检测
【摘要】广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部分车辆进行排气检测过程中,以OBD模拟器代替检测车辆车载OBD系统的方式进行虚假检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听证审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广州市公安局进一步侦查。
一、案情简介
经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广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检测经营服务,已取得相关检测资质。经查,该公司自2021年3月投产以来,在对部分车辆进行排气检测过程中,以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网购的OBD模拟器代替检测车辆车载OBD系统(即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方式进行虚假检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已查明使用上述方式对十辆涉案车辆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此外,该公司还将本应放置在检测车辆发动机上的发动机转速计感应器放置在检测车辆附近的机箱柜上,并以在机箱柜上测得的数据代替检测车辆转速计检测数据,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已查明使用上述方式对六辆涉案车辆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经核,该公司对上述涉案车辆收取的检测费用合计人民币2940元。
二、查处情况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15日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公司于2022年1月16日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书面听证申请,并在媒体报刊上公开道歉。2022年2月14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该公司已整改上述违法行为。
经听证审查,该公司多次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及《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附件1第3.23项的规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40元,并处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鉴于该案涉嫌刑事犯罪,2022年3月23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进一步侦查。2022年4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广州市公安机关法制机关正审查材料,近期移交广州市检察提起公诉,为我市首宗涉大气污染排放领域的弄虚作假刑事案件。
三、启示意义
(一)广州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作为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机动车检测经营服务单位,多次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应当予以处罚。鉴于此类检测造假行为存在较大的隐蔽性,现场容易被遮掩、破坏,办案人员通过采取数据研判分析锁定目标,派员联系业务和现场蹲守,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协调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协作等方法,及时掌握了较为充分的证据,为查处类似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当事人虽已向社会公开登报道歉,但其多次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属于《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不适用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的情形;但在本案中,因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已整改完毕,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保障“六稳”“六保”工作需要,决定部分采纳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在告知罚款金额基础上予以从轻处罚,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