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效能;服务经济
【摘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随机之外无检查、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运行、尽职之外无追责”的监管理念,深入开展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执法计划性,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突出联合执法,以精准科学依法执法增强执法效能,提升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水平。
根据党的二十大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精神,贯彻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省环境保护厅《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十二项措施》等部署,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随机之外无检查、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运行、尽职之外无追责”的监管理念,不断优化执法方式,以精准科学依法执法增强执法效能,提升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水平。
一、坚持完善制度,确保统筹有力
2020年,按照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工作机制的要求,市局发布了《深圳市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到污染源和检查事项全面覆盖、规范透明,并将各类临时性检查任务纳入双随机检查中,减少行政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目前,深圳市纳入污染源“双随机”部门抽查事项9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5项,涵盖省政府对外公示的执法检查事项。
二、坚持计划性执法,杜绝随意性
根据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市局编制《2022年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计划》和《深圳市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目标任务分解表》,梳理了12大目标任务,增强执法靶向性,防止随意性和选择性。除有整改复核、信访投诉等情形,对于一般污染源的同一行政检查事项一年内最多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帮扶。今年以来,深圳市局共出动6176人次,按照“体检式”帮扶要求抽查排污单位及建设项目3088家次,杜绝重复检查的情形发生。前三季度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问题数分别为5个、49个、106个,问题发现率不断攀升,分别是0.52%、4.62%、10.0%,为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提供执法保障。
三、坚持健全“三库”,全覆盖检查对象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持续完善抽查人员库、对象库和专家库“三库”建设,统筹各管理局在每季度摇号前完成对检查对象库内的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在双随机系统中的纳入工作,做好执法组或管理所与检查对象之间的“关联”,确保抽查摇号无遗漏。目前,深圳市局在省厅量化监管平台监管对象库中总数为114490个,建设项目8156个,涵盖重点、一般、申报登记和特殊监管对象,监管对象数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
四、坚持协同推进,开展联合检查
按照“部门协同、联合检查、分别处理、形成机制”的原则,市局每季度安排一次“联合抽查工作月”,根据已抽取的任务类型会同辖区市监、卫健等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通过主动发起或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确保全年联合抽查任务数量不少于任务总数的1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前三季度,全市完成联合抽查258家次。对于局内各处室的涉企检查事项,做到“综合查一次”,通过“把脉会诊、一次开单、综合治疗”,减少企业迎检负担,同时提升了执法效能,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五、坚持信息化应用,实现规范高效
深圳市局以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为“双随机”工作主要平台,按季抽取任务,直接下发移动执法APP,执法人员通过APP填写笔录,在完成检查任务后24小时内提交,执法结果在省平台、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系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共享。移动执法终端具备定位功能,确保检查过程可溯、全程留痕,不仅提高效率规范行为,而且降低廉政风险。此外,市局在官网开辟了“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将检查计划、事项和结果对外公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管理局在每季度结束后13个自然日内公布季度随机抽查情况。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按照“一月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年终结总账”的要求,加强统筹,通报情况,推动工作,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