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在线监测、弄虚作假、非现场执法
【摘要】为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正式投入使用宝安区污染源在线监管平台,查获了首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弄虚作假、伪造监测数据案。
一、打造数据监管统一平台、赋能环境非现场执法
宝安管理局为加强全区环境智慧监管,打破信息孤岛现状,充分整合多方数据,梳理数据逻辑关系,提高在线数据应用能力,打造出区污染源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区在线平台)。它是集数据中心、智能管控、远程巡检、运维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监管平台,以“智慧站房”建设为主要抓手,通过人员行为与监测数据的自动关联分析,实现对在线数据自动研判、事件自动预警功能,突破了以往传统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仅关注数据层面的局限,将监管环节前移,解决排污单位非法排污隐蔽性强、取证难的问题。
自今年6月区在线平台使用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情况逐渐下降,今年6-10月异常次同比下降68.4%;执法人员通过平台远程巡检及运维管控功能,共计帮扶全区367家企业完成新国标改造工作,其中重点排污单位改造完成率达到98%,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周运维工作履行率≥90%,月运维工作履行率达到100%(全覆盖)。
二、平台“数据+视频”联动,精准查获违法企业
2022年7月5日,宝安管理局收到智能监管仓推送深圳市某线路板公司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异常预警后,立即通过在线平台开展“数据+视频”联动研判分析,结果显示,该公司累计出现多次设备离线、水质超标情况,且COD的在线监测数据长时间波动幅度小于2mg/L,不符合水质监测规律。根据分析结果,可判断该公司存在涉嫌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
宝安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和行业专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擅自更改了COD在线分析仪内部管路,把水样管路连接至试剂仓内标签为“标液”的不明液体瓶,涉嫌伪造监测数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本)》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在线设备运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第三方运维单位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三、提升非现场监管力度,推动非现场执法新常态
下一步,宝安管理局将利用信息化技术不断提升在线监管力度,完善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工况“智慧站房”建设,提高在线监测和精准溯源执法场景应用,优化“远程取证”“线上辨析”“精准溯源”的执法流程,加强线上监管和线下执法联动,高效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非现场执法成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新常态。
污染源在线监管平台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