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包容审慎监管、双随机抽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摘要】近年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坚持执法监管与生态环境服务并重,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
(一)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遵纪守法企业多开展行政服务和技术指导,减少监管频次,同时坚决打击违法频次高和整改不力的企业。2021年茂名市将44家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采取“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主要监管依据”“减少检查频次”“免于现场执法检查”等免打扰方式实施差异化监管。2022年,茂名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制定了《茂名市2022年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共12家,并于2022年3月21日发布,确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持续开展。
(二)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逐步构建以无人机、自动监控管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等执法监管手段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提高执法效能。2021年,茂名生态环境局通过实时监控自动监测数据、报送自检自查表方式,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370家次,其中在线监控、视频监控340家次,遥感、无人机4家次,其他方式26家次;对清单内企业实施现场监管执法71次;对茂石化七小、健康路、高岭、电白水东、电白南海及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茂南石化工业园区、电白区南海半岛中心广场8个重点监控区域及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天行高新技术分公司、广东汇发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峰源精细化工分公司等15家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2021年纳入茂名市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的重点单位共有97家,其中新增企业46家,纳入安装浓度自动监测设备的有34家,计划安装工况监控、用水用电用能及视频监控等其他类型监控设备的12家,茂名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为99.44%。
(三)强化帮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一是以监督检查为契机,结合双随机抽查,对企业环保管理情况开展诊断式服务。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对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实际使用情况、环保设施日常维护情况等进行检查,查阅企业环保台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场答疑解惑,指导企业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补齐治污技术及环境管理短板。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开展“送法入企业”活动,发放环境普法读本,联合企业、行业协会举办环境守法培训,在重点企业建设“环境文化宣传橱窗”,长期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利用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推进说理式文书,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对区域性、行业性、普遍性问题组织专家把脉会诊,创新召开新型政商关系座谈会,面对面依法解决企业难题,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三是对茂名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工作,全面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2021年11-12月,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帮扶组抽取了36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进行在线比对监测,查看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台账、自行监测数据公开情况等内容,指导企业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维护以及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监测平台”)上进行联网,对帮扶指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到位。2021年,茂名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进入全国监测平台数298家,纳入平台管理(不包括3个月内领证的重点管理)企业共222家,联网率80.18%。
二、依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行政处罚
2021年至今,茂名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坚决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指导意见,为纾缓企业受疫情影响困境,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角度,结合企业实际整改情况、配合调查等情节,采取减轻从轻、准予登报公开道歉等方式降低违法企业行政处罚金额。据统计,2021年至2022年2月期间,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共作出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7宗,共减轻行政处罚金额108.8万元。如茂名市茂南区万丰铝艺加工厂,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15日对该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实施了铝艺加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厂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其作出31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因该厂及时进行整改,已拆除了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喷漆及烤漆工艺,并登报向社会公开道歉,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裁量表》§1.8裁量标准,并结合《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和该厂事后整改成效的情节,决定对该厂减免9.3万元处罚金额,对其处人民币21.7万元罚款,并同意该厂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减轻企业一次性缴纳罚款的压力,有助于企业复工复产。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集中力量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