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在日常执法中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异常,查处某公司违法倾倒调色废渣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理并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该案件启示在日常巡查中不能拘泥于常规检查,还需要善于观察蛛丝马迹。
一、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2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以下简称“龙岗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深圳七彩人生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年丰分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旁雨水井壁上有红色废渣痕迹,疑似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经现场调查询问,该公司员工在生产车间旁沟渠清洗塑料桶时,将桶内承装的过期红色色精渣倾倒在车间旁的沟渠内,该色精主要用于水性漆的调色,主要成分为雷巴大红R4112-SA,重量约2kg,沿沟渠流向该公司生产车间旁的雨水井内,混合雨水井内的雨水流向厂外龙岗河支流。
二、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龙岗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三、案件启示
本案中倾倒痕迹位于车间外角落的雨水渠壁上,位置较为隐蔽,在日常巡查中很容易被忽略。该案件启示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不能拘泥于常规检查流程,还需要善于观察,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异常情况。
案件经办人姓名: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