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义】
1.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网格化管理效能,镇街及时“吹哨”。
2.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生态环境、公安两部门合力办案,快侦快破危废处置黑窝点。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26日上午,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镇政府发现该镇某村存在一家隐秘涉嫌非法冶炼企业,并第一时间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提供情报,吹响“集结哨”。为掌握具体位置及避免“打草惊蛇”,新会分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附近的建筑物进行高空侦查。侦察中发现一工业厂房围墙建有5米高铁皮用于遮挡视线,厂区内堆放大量的焦炭,车间内有疑似熔炼铁水火光,并且堆放有黑色、灰色粉渣以及金属桶包装的不明块料。执法人员迅速判定,该案情况与以往侦破的非处置危险废物的案件情况相似并且涉案人员有一定的反侦查准备。
为了取得有利抓捕和现场取证的好时机,执法人员决定立刻联合新会区食药环侦大队采取行动。在统一的作战部署下,各单位分工合作,公安部门执法队员迅速控制在场人员及收缴涉案人员手机;环保执法人员收集现场证据、制作现场勘察记录;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对相关水样取样监测;司前镇政府组织当地派出所、消防队对废水去向进行示踪勘查,查明排水去向;同时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厂房内的原辅材料开展危险废物鉴定取样,对原料仓库、熔炼车间堆放的物料布点取样。
经查,该企业非法从事使用含铜废渣进行火土法冶炼铜锭,厂内建有熔炼炉1台,熔炼炉配套有出入料废气收集设施,废气经降尘室简单处理排放,熔炼废气经3级降尘室+水喷淋处理后排放。检测单位在现场取样共34个,初步分析结果为危险废物。该单位涉嫌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超标排放污染物(水样超标)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已移交新会公安部门。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
【查处情况】
涉案五金厂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工作,达3吨以上,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目前,新会分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截至发稿,公安部门已刑拘案件犯罪嫌疑人3人,准备移送检察院进行起诉。
【案件启示】
一是为推动案件迅速、顺利开展侦查,活用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公安部门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办案。
二是执法、监测快速联动,发挥“局队站合一”优势效应。
三是合理利用“无人机”高科技手段,避免“打草惊蛇”,进一步有力锁定违法犯罪行为证据。
【案件联系人】
麦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