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通过“人防+技防”模式精准执法,查处某自动化仪器公司涉嫌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宝安管理局通过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实现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一、案情简介
2021年7月8日,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平台巡检发现某五金制品厂排水时段在线监测因子数据波动较大,而 pH 值在同时段内波动小。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开展检查,发现该厂总排口的pH计探头被套进装有液体的塑胶瓶内,导致pH计监测的水样为塑胶瓶内液体,无法正常监测到巴歇尔槽实际排放的水样。执法人员立即对塑胶瓶内液体、巴歇尔槽的工业废水以及总排口废水进行pH快检,检测发现塑胶瓶内液体pH值为7,与平台数据一致,而巴歇尔槽和总排口废水的pH值为8。
在调查询问过程中,该厂对pH计探头被套进装有液体的塑胶瓶内这一行为表示不知情,并称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运维均已委托给深圳市某自动化仪器公司。此外,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运维公司负责该五金制品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台账的质控样核查记录和总磷设备校准记录存在缺失。
二、查处情况
针对该运维公司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宝安管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该运维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版)》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第七十条,并参照《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七章§7.5标准,宝安管理局于10月7号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该运维公司上述行为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行政拘留情形,宝安管理局已于10月15日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目前公安机关已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三、案件启示
(一)借助非现场监管手段,助力执法精准高效。本案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巡检,进行数据辨疑、现场追踪,查获了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通过这种非现场监管手段,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点对点远程监管,提高了执法人员对涉污企业的精准执法。
(二)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宝安管理局正逐步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管控系统,在原有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不仅能查看企业前端数据,还实现了运维人员进出监控站房的全过程监控,规范了运维人员在站房的运维操作,使在线监测从信息化向智慧化管控转变,对企业、运维公司进行24小时无缝隙、智能化监视,节省大量人力与精力,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
(三)自动监控与执法双联动,打击在线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本案通过在线平台发现异常,现场突击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固定证据,确保证据链条的完整有效。同时,严厉打击第三方运维公司弄虚作假行为,促使相关企业与第三方单位加强在线设施运维管理,杜绝逃避监管、试探法律的侥幸心理。
案件经办人姓名:江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