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发达,企业众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一直是生态环境执法的重中之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省际协作、强化部门协同,将专项执法与实战练兵紧密结合,扎实开展实战练兵,有效打击了危险废物跨省市非法转移处置违法犯罪行为,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分子。
一、加强省际协作,织牢联防联控之网
铝灰自今年1月1日起被列为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大幅上升。广东省铝型材企业众多,铝灰产生量大,一些企业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将铝灰非法跨省转移至湖南、广西、福建等省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省生态环境部门与湘、桂、闽三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启动联防联控,全面强化协作
6月末接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电话通报后,我厅立即启动粤湘两省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分管厅领导于7月6日率队前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就案件办理、后续处置和联合打击展开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8月初,我厅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取得对接,就建立两省全方位生态环境执法协作体系展开协商,拟设立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开展案件执法协作,共同致力于打击跨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执法合作协议已初步拟定,待正式印发。
图1 佛山某企业非法贮存铝灰窝点
(二)及时互通信息,加强案件协作
非法跨省转移铝灰案件案发后,我厅立即要求省内涉案地市生态环境局对接外省有关地市,案情清晰的直接协助调查、固定证据,案情不明的展开溯源排查,甄别线索,并将有关情况与外省有关地市及时共享,助力案件侦破。同时,我省与兄弟省份加强了危险废物鉴别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妥善应对舆情,防止事件发酵。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在协助湖南省株洲市查处清远祺美铝业有限公司非法转移铝灰案中,查封企业经营场并调查询问企业人员,并发现企业非法委托处置铝灰等其他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200万。
图2 东莞市某企业非法收集废铅酸蓄电池窝点
(三)从速应急处置,消除风险隐患
铝灰具有较强的反应性,遇水可能发生反应和爆炸,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较大。案件发生后,我厅协调辖内各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与案发市探讨涉案铝灰处置方案,在不影响办案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尽快开展应急处置。目前,广东已有3家企业主动与外省有关方面对接并支付了处置费用,在案发当地处置涉案铝灰。广东省佛山市主动对接湖南省衡阳市,将涉案铝灰运回广东合法处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二、促进部门协同,严惩违法犯罪之徒
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行为隐蔽、链条长,调查取证难。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我厅始终与省公安厅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有效协同,共同打击违法犯罪。
图3 肇庆市拦截的铝灰非法转移车辆
(一)联合调研督导,完善衔接机制
今年4月,我厅与省公安厅在清远市开展联合调研,调研当地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执法情况,对重点案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督导,并举行两法衔接座谈会,就健全衔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展开会商。在会议纪要中,双方一致认可要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提前介入机制、建立跨市办案协作机制;加强犯罪溯源,实施全链条打击;利用创新技术,实施精准打击。
(二)联合开展省界检查,堵截非法转移通道
7月中下旬,为集中打击铝灰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违法犯罪行为,我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肇庆、清远等环粤9市依托省际公安检查站,对出省前往广西、湖南、江西、福建等方向的货运车辆开展抽查检查,提高对非法运输铝灰等危险废物出省的发现能力。发现非法转移线索的,依法扣押涉案物品和车辆,控制人员,联合进行溯源,集中执法力量,尽快侦查破案。发文还要求环粤9市探索建立常态化驻站抽查检查机制,切实堵死危废跨省非法转移通道。
(三)完善鉴定鉴别绿色通道,依法直接认定危废
我厅与省公安厅在4月联合调研会议纪要中就明确,探索构建鉴定绿色通道,即初步损害认定意见优先出具,正式损害评估报告及时补充的评估鉴定分步移送机制,解决鉴定时间长、公安立案难问题。7月,为快速有效打击铝灰等危废跨区域转移违法犯罪行为,我厅与省公安厅再次联合督导,协调危废鉴别部门优先出具初步鉴别意见,解决立案难问题。
另外,我厅与省公安厅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与公安部门依法直接认定危险废物。即根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对来源和特征不太明确的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依据涉案物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证据,直接作出书面认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