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四号”行动方案》,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四号”行动指挥部将利剑方案印发后的每周三确定为“‘利剑四号’全市统一执法行动日”。深汕管理局严格按照方案部署,事先制定行动计划,组成两个专项执法小组,由副局长陈辉杰、骆戈同志带队,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5月13日下午,陈辉杰同志率执法小组一队来到深汕管理区重点监管企业蓝盾之星建筑防水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针对产品原料储存场所、生产工艺设施、废气处理装置等方面开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包装材料露天堆放,危废储存间缺少三防设施等问题,深汕管理局现场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随后陈辉杰同志来到虹菱电器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查看生产车间和污染防治设施,发现该公司未按照环保审批手续要求对注塑工艺产生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深汕管理局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期一个月完成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
骆戈同志率执法小组二队来到鑫万达汽车修配二店,现场检查汽修车间、危废储存间和污染物排放口,发现存在缺少污染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危废储存不规范等问题,深汕管理局当即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利剑四号”整治方案实施后首次“亮剑”,通过打好环境违法行为整治第一枪,为合作区工业企业敲响警钟。同时,深汕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后续监管力度,铁腕执法保障“利剑四号”方案执法成效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