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精准执法,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维护区域企业生产经营良好生态环境秩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潮州市枫江深坑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近期数据异常的情况,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环境执法、监测人员对西山溪深坑桥上游河段及周边企业进行非正常时段蹲守排查。对沿线入河排污口,安排人员蹲点值守,定时取样,运用简易检测试剂进行连续性检测,以观察水质变化情况;对沿河区域陶瓷、造纸行业企业,组织人员对企业外围区域沟渠巡查,排查异常情况。
局主要领导现场部署
蹲守巡查中,对河段及企业外围区域未发生环境异常情况的,不进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对存在环境异常或可疑问题的,方进入相应区域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检查,确认问题源头,及时消除环境影响。
5月19日凌晨,巡查人员发现位于西山溪附近潮州市潮安区某造纸企业西南向的沟渠水体呈红色,执法人员随即进入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出的废水呈红色,随同巡查的市环境监测站人员现场对该公司规范化排放口和厂界排放口取水样进行监测分析。
巡查发现水质异常
经调查,该公司废水呈红色是因近期公司使用带有红色废纸原材料,经处理设施处理后红色无法完全去除所致。潮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企业落实整改并协调当地镇政府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处理。
企业规范化排放口取样
根据潮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规范化排放口污染物色度超过《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规定的排放限值2.2倍,存在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即对该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依程序办理中。
接下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落实企业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等复工复产些列举措,通过宣传查办案件,发挥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激励导向作用,为潮州市企业复工复产营造宽松生产经营环境,为潮州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