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期,东莞生态环境局按照《广东省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全力助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全面梳理,建立正面清单。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的积极探索;是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契机;也是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的有效途径。根据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纳入条件,东莞生态环境局认真梳理、逐一分析判定,按照行业类别要求,严格筛选出符合要求企业,将全市291家企业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名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生态环境分局对照清单认真执行和监管。
二、统筹推进,分类精准施策。一是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和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放量小和吸纳就业能力强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的企业以及信用评价绿牌企业(信访投诉处理除外)等五类行业企业,在清单实施期间被“双随机”抽查到的,一律采用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减少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是优化执法方式,积极探索和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微型监测站、大数据分析等先进科技手段,通过“不接触”执法、“信息化”监管等方式开展远程在线监控,强化对企业的监督,实现企业行为智能管控;三是强化帮扶指导,通过借助电话、网络、微信、座谈会等方式加大技术帮扶,定期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信息服务公开,定期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站发布企业复工复产及日常生产可能遇到的环境管理常见问题、解决方案及注意事项,提升服务质量。
下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监管有序,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探索优化多维度执法方式和资源,推动落实差别化监管新模式,逐步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