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的部署,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纳入条件和监管要求,充分评估企业的信访投诉、违法记录、信用评价等情况,制定了《珠海市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第一批)》并向社会公布。近两个月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以落实正面清单监督执法工作为抓手,狠抓落实,不断强化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效果。
优化监管模式,减少对守法企业的干扰
对污染轻、风险低、环境管理好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后,在清单实行期间被“双随机”抽查到的,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以外,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微信视频连线等“互联网+监管”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提醒复工复产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实现违法行为智能掌控,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干扰。2020年4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49人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同比降低2.35%;现场检查企业321家次,同比降低6.41%。
聚焦监管重点,严厉打击恶意排污行为
在减少对守法企业干扰的同时,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将有限的执法资源聚焦在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对污染重、风险高、环境管理差的企业加大现场执法力度,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
5月初,经精心部署,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富山工业园区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夜间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该企业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偷排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证据固定和采样监测,后续对该企业相关设备进行了查封,下一步将结合监测结果推进“两法衔接”等工作。行动中,两局人员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无缝对接,形成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合力,有力震慑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指导服务,贯彻落实用错纠错制度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后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上门“服务体检”、借助电话和微信开展“网课”指导等形式,指导帮助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贯彻落实好容错纠错制度,通过“线上”预警,指导企业做到及时纠错;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重点是督促其尽快整改,彰显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可容错”、监管“有温度”。
下一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优化执法监管工作,做好服务企业的同时加强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利用有限的执法资源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并适时推动第二批正面清单的梳理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