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广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超预期因素带来的严重冲击,有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经济运行企稳回升。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上半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为59518.40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66.01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24183.37亿元,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33169.02亿元,增长1.1%。
一、农业生产运行良好
上半年,广东“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生产供应充足。全省夏粮(国家口径)播种面积214.35万亩,同比增长3.6%;产量68.6万吨,增长6.2%。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3.9%,园林水果产量增长3.1%。生猪产能持续释放,其中,生猪出栏增长6.9%,猪肉产量增长7.2%。禽肉产量增长7.9%,禽蛋产量增长9.4%。水产品产量增长3.4%,其中,海水产品增长1.9%,淡水产品增长5.0%;水产养殖比重86.1%,比上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
二、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上半年,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1万亿元,同比增长3.5%。制造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加值增长3.6%,拉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3.2个百分点。支柱产业中,随着产业链供应链稳步恢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增长较快,增加值分别增长4.3%、18.8%。新动能发展势头较好,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9.0%,其中,居家办公设备需求较大带动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增长27.3%;先进制造业增长4.1%,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3.8%,其中,防疫检测需求推动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增长16.6%。
三、服务业发展彰显韧性
上半年,广东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5.7%。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业增加值增长7.3%,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5个百分点;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12.3%,其中,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增长14.2%,存款余额增长9.7%。新业态持续活跃,数字化、网络化向更多服务业场景延伸,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6%。电信业务总量增长20.1%,其中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增长22.3%;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4.8%,占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比重32.4%,比一季度提高1.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有序运行,1—5月,营业收入增长5.0%;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8.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6.2%。
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
上半年,广东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9.9%,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8.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4.1%,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31.4%。分领域看,工业投资增长18.1%,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20.8%。新动能快速培育,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38.8%,先进制造业投资增长30.3%,分别占制造业投资比重36.0%、64.9%。基础设施投资降幅持续收窄,完成投资下降1.2%,降幅比1—5月收窄1.3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业增长20.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卫生投资增长46.0%。
五、市场销售恢复增长
上半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万亿元,同比增长0.9%。6月当月,发放消费券、电商平台“618”购物节对消费的提升作用明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增速由降转升。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上半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7.3%。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增长1.6%,餐饮收入下降4.7%。基本生活及药品类商品零售增速稳定,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6.6%、5.9%、5.0%和11.1%。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稳健,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增长8.5%,金银珠宝类增长6.6%,化妆品类增长3.2%。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0.4%,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150.8%。
六、对外贸易结构优化
上半年,广东货物进出口总额3.91万亿元,同比增长2.8%。其中,出口增长7.3%,进口下降4.0%。分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比重持续提升,完成进出口额增长6.4%,占进出口总额比重54.5%,比上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保税物流进出口增长4.9%;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长0.3%,增速转正。主要贸易对象中,对美国进出口增长18.8%,对欧盟进出口增长11.0%,对东盟进出口增长4.9%。
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有所扩大
6月,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1%,涨幅比5月扩大0.8个百分点。上半年,CPI上涨2.1%,涨幅比一季度扩大0.4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上涨4.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上涨6.7%。
八、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上半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49元,同比增长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57元,增长4.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58元,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7%。
总的来看,上半年,广东持续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主要经济指标在二季度有所改善。但也要看到,当前广东经济增长面临的“三重压力”犹存,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三季度关键期,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政策加速见效,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以更大努力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