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发布时间:2017-09-13 11:31:24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粤新广影[2017]3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国家电影

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下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部分征收使用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财政厅拟对扶持项目采取“事后奖补”方式予以补助。现组织开展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第二批我省决定对“优秀电影作品生产”项目予以扶持。

二、申报指南

(一)“优秀电影作品生产”项目。

1.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注册的文化类公司,其作为第一出品方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于2017年上半年在全国公映票房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1亿元(含)—1.5亿元(不含)、1.5亿元(含)—2亿元(不含)、2亿元(含)—3亿元(不含)、3亿元(含)—5亿元(不含)、5亿元(含)以上等六个等级,分别给予扶持。

2.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原件,由第一出品方提起申请);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3)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4)由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提供的电影票房证明;

(5)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资料等。

三、受理时限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截止日期以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电中心二期21楼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影管理处邮编:510066,电话:(020)61292051,电子版请发至:xwcbgdj_dyglc@gd.gov.cn。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6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