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发行服务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为实现广东省委省政府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战略决策,规范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发行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2009年秋季-2012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发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及招标组织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成立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课本政府采购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履行招标人的职能。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标工作。
二、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广东省2009年秋季——2012年春季3个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的发行和相应配套服务。
免费教材的范围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目录为准。发行和相应配套服务是指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对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进行征订、储备、配送(包括添货配送)、调剂、零售、组织有关数据统计等方面的服务。免费教材发行服务的对象是具有我省城乡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的学生)。
潜在投标人可以在以下网址下载相关的文件清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gdgpo.gov.cn;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网www.xwcbj.gd.gov.cn。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主营图书、报纸或者期刊发行且具有出版物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在我省各市县具备有效的配套发行网络,具有在我省范围内及时提供免费教材征订、储备、配送(包括添货配送)、调剂、零售、结算等服务的能力;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免费教材发行工作相适应的业务人员;
(四)有中小学教材、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业绩、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仍能够确保免费教材的及时配送;
(六)遵守国家有关发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年检合格,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受到处罚。
四、投标申请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2月2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潜在投标人的申请。潜在投标人申请时须送交由以下内容组成的“投标申请书”:
(一)致招标人的函;
(二)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潜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申请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包括:
(一)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具有图书、报纸或期刊总发行权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年检合格文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四)税务部门核发的纳税登记证;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6、2007年财务及经营状况等情况的审计报告。
潜在投标人必须如实报送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如伪造资格证明文件,一经核实,即取消有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六、资格审核和领取招标文件
协调小组委托省新闻出版局审核潜在投标人的资格。省新闻出版局于2009年2月25日前完成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工作。潜在投标人经审核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在接到准予参加投标的通知后,于2月27日前到协调小组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
(一)经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须采用专人送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提交文件日期以协调小组办公室收到文件日期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协调小组办公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09年3月18日上午9时整。
九、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广东省新闻出版局18楼多功能会议室。
十、协调小组办公室地址、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1506室
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电话:020-37605226
联系人:阳先生 何先生
传 真:020-37605226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政府采购工作协调小组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