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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29 16: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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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广东省广东电视局本部,并对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监测中心、广东省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中心、广东省广播电视艺术服务中心等3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省广播电视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审计问题(一):截至2021年底,省广电局有结余资金54.46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该结余资金由省委宣传部下达我局的“广东省卫视频道晚间黄金时段电视剧审查经费”专项资金形成的结余。根据审计整改要求,我局已正式去函省财政厅申请上缴该部分结余资金,2022年8月3日收到了省财政厅同意上缴的批复,于8月23日将专项资金结余54.46万元全部上缴省财政。

  二、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审计问题(二):2019至2021年,省广电局有1项专项资金补助的部分节目内容质量较低,点播次数低于全部节目平均水平,涉及金额13440万元,其中2021年5000万元。

  整改情况:我局通过以下措施推动4K/8K节目内容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优质4K/8K节目内容制作引进力度,提升内容供给。二是加快超高清电视机顶盒的部署应用,扩大4K电视收视规模。三是完成《2023年超高清电视发展奖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增加了对8K节目(包括8K+VR节目)内容的奖补,激发影视制作机构制作更多优质8K内容的积极性,推动终端消费升级,服务8K产业链。同时加强对节目内容的把关力度,规定对以下三类节目不予补助,包括:①近距离室内或棚内拍摄、场景单一、很少镜头变换的节目;②明显存在制作问题的节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大量噪点、大量过曝、大量偏色的视频等问题;③点播平台单集日均有效点播数少于3次的节目,以此加强对 4K 节目内容的监督把关。

  审计问题(三):3项专项资金2958.77万元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项目计划情况、资金分配方式与程序。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2年8月22日补充公开了2019-2020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的分配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对广东省广播电视局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表进行了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安排我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变动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培训,组织相关处室(中心)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我局相关制度要求,提高认识,形成长效机制。

  三、关于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审计问题(四):截至2022年3月底,省广电局所属2个事业单位有2名在职人员未经单位同意,违规开办企业或在企业中担任职务。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的人员立即退出在企业担任的职务或注销公司。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在干部职工中强调不得经商办企业要求,强调请示报告纪律要求。

  四、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审计问题(五):省广电局本级2处房产共计5835.72平方米已房改仍登记在账;2套房产共计87.84平方米未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2项房产名称登记错误;35项物业共计26319.09平方米在固定资产财务账和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但无实物或无法与实物匹配。

  整改情况:“2处房产共计5835.72平方米已房改仍登记在账;2套房产共计87.84平方米未在资产管理系统登记;2项房产名称登记错误”的问题已整改完毕。35项物业在固定资产财务账和资产管理系统登记但无实物或无法与实物匹配的问题,我局经咨询相关部门意见,对35项物业因无实物或无法与实物匹配暂时无法处置,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与广东广播电视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进行沟通,收集有关拆除重建的历史档案,待收集有关材料后,对拆除重建的8项进行分类逐步处置,对无实物的27项进行报损处置。

  审计问题(六):截至2022年3月,局本级未按要求划转23处物业共计1461.34平方米。

  整改情况:一是核实资产情况。对照《关于同意将原省广电局部分资产无偿划拨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的复函》(粤财资函〔2013〕123号)所附清单,逐项核实上述23项资产,确认已列入批准的划拨方案。二是进行销账处理。根据批复要求,经2022年8月22日党组会审议同意,对23项资产所登记资产卡片进行资产账、财务账的核销。三是移交划拨资产。根据划拨方案,将23项房产证书移交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现广东广播电视台)。

  审计问题(七):局本级和所属省广播电视艺术服务中心物业出租收入447.48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局本级房改房小区停车位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任期内租金收入 123.48 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持续整改中。我局已就所涉房产的产权、收益权等问题分别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发函,但回函对车库收益权仍未有十分明确的答复。我局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去函明确车库的收益权。若收益权不属于我局,则我局名下房产的首层(架空层)、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我局不可行使有关权利主张自行收取停车位租金和直接对违建问题处理。若车库收益权属于我局,则通知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停止车库的收费行为,并在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与业委会协商,按有关政策,推进车库收费和重招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向广州市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合法合规地收取租金,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将租金上缴省财政。

  2.艺术服务中心的教学楼首层物业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合同固定收入 270 万元。

  整改情况:艺术服务中心与某公司已于2022年8月签订了《〈UHD(超高清)电视创作培训项目合作协议〉解除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双方已终止上述项目合作,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底从艺术服务中心教学楼首层撤离。艺术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经报省财政厅同意,已于2022年12月14日将2019年10月以来取得的该项目服务费收入共计117万元上交省财政。

  3.艺术服务中心将车库物业出租,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约定,在3年合同期内可获得收入54万元,截至2021年底已获得18万元。

  整改情况:艺术服务中心与某单位已于2022年8月签订了《〈电视转播车管理服务协议〉终止履行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2022年7月起自行终止。艺术服务中心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经报省财政厅同意,已于2022年12月14日将截至2022年6月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共计27万元上交省财政。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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