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广播电视发展)目录清单、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表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朱泽平,电话:020-61292609
附件2:2023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广播电视专项、超高清电视发展奖补)分配方案.pdf
附件3:2023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分配方案.pdf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