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广东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2月23日至3月1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郑少娜、王纯毅,电话:020-61228986、61292622。
附件:2021年广东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资金分配方案.xls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