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省扶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用途第四批资金1,011万元的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30日至10月6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系电话:020-61292609;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362。
附件:2017年省扶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用途,第四批)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