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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研究院

时间:2022-08-15 16:10:51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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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介绍


  

  主要职责:开展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提供咨询服务;追踪和分析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促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提供智力支持;协助省教育厅制订全省教育发展研究规划,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承担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的研究、建设和指导工作;指导、组织中小学和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工作;开展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提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协助省教育厅组织有关教育、科研评估(评审)工作,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省教育研究院内设8个副处级机构。

  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文电、机要、人事、党务、档案、财务、资产管理、会务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发布、保密、政务公开、信访、计生、纪检监察等工作。

  2. 基础教育研究室

  协助省教育厅制订全省基础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承担有关国家级和省部级等重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

  3. 职业教育研究室

  协助省教育厅制订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承担职业教育的专业与课程、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开发;承担有关国家级和省部级等重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

  4. 高等教育研究室

  协助省教育厅制订全省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协助开展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与课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承担有关国家级和省部级等重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

  5. 民办教育研究室

  协助省教育厅制订全省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全省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协助指导民办学校进行教学改革和实验;承担有关国家级和省部级等重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

  6. 教学教材研究室

  承担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基础教育课程的研究、建设和指导工作;指导、组织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开展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研究并组织编写教学改革配套教材和教辅资料;提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7. 教育评估室

  协助省教育厅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工作、办学水平、办学效益、选优定级等评估(评审)工作,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研究和专业培训。

  8. 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室(广东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协助拟订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标准指标体系;协助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协助指导各地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并提供智力、技术支持;协助组织研发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信息化平台;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科学研究等。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 邮政编码:510035

  传真、联系电话:020-83525481、8334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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