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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解读

时间:2018-04-17 17:34:15 资料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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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有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个性发展,使学生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部署,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以下称《指导意见》)。
    现就该《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特别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国家将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予以同步推进。在此背景下,我厅于2017年上半年正式启动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性文件的起草组织工作。
    二、出台《指导意见》的文件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
   (二)国家关于深化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三)国家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
   (四)国家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即《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五)广东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特别是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政策文件,主要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三、《指导意见》起草的原则
    在起草《指导意见》过程中,主要遵循四个原则:一是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相衔接一致;与我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相衔接;三是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并兼顾招生考试制度需求;四是学习省外先进经验与结合省内实际相结合。
    四、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或参考。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校和教师确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评价观;有利于促进教育评价方式改革,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提升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和自我教育能力,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多样化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指导意见》的形成过程
    为出台《指导意见》,教育厅于2017年初成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了资料案例搜集和专题业务研究,并成立了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一是组织调研。2017年8-9月组织专家及工作小组成员赴省内外开展了系列调研,走访了浙江、上海、北京、天津、辽宁、山西等省市,并在省内部分地市开展了现状调研和需求调研。二是专题研讨。2017年9月专家及工作小组召开多次专题研讨会,并特邀了其他教研机构专家参与,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期间经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文稿的征求意见稿。三是征求意见。2017年9月至10月,省教育厅面向各地市教育局开展了意见征求工作。2018年1月22日,省教育厅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2018年2月2日,召开了初中学校代表座谈会和高中学校代表座谈会,听取学校代表意见建议。四是研究论证。2017年10月底,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和工作小组对各地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论证,文稿修改后于11月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根据领导小组审议结果再次修改文稿后,提交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五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018年2月5日,教育厅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充分肯定了《指导意见》初稿,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文稿通过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研究论证等,经教育厅党组审议,两次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于2018年3月29日予以正式印发《指导意见》。
    六、《指导意见》的主要框架
    《指导意见》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引言、目的意义、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是文件主体,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和档案使用,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第四部分是附件,即指标体系。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沿用了国家有关文件的标准提法,并根据初中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概述了评价的具体内容。其中,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形成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等情况。
    八、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写实记录主要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成长过程中客观记录的、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评语评价指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选取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计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之一,反映学生特长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探索基于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模式。
    九、综合素质评价采取的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贯穿初中3年,由5个环节组成:写实记录、审阅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形成档案。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互联网平台等媒体,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强化学生发展的过程性评价,学生在家长或老师协助下,在信息平台录入个人写实记录。要求班主任定期审阅学生提交的写实记录,学期末班主任及有关教师指导督促学生整理遴选个人写实记录材料。要求学校对遴选出来的写实记录材料(含重要观测点计分)在信息平台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集中进行公示。原则上教师评语经一定程序确认后由班主任统一导入信息平台,学生自我陈述由学生自行导入信息平台。写实记录、重要观测点得分及评语等数据经审核后由信息平台汇总,形成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全过程立体呈现学生综合发展状况。5个环节前后连贯,具有规范、严谨、递进的特点,操作性强。
    十、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全面体现了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方面的综合素质和个性化发展情况,具有多种功能。一是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通过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二是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三是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十一、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权威真实、可信可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是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建立真实、可信、可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需要初中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如实记录。强调通过参与相关活动情况及其成果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状况,全面、充分、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做到有据可查,确保全面真实。二是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要求初中学校经过学生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并导入省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三是提倡评用分开。可以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等。四是强化监督。建立监督管理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学校加强日常管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章立制,加强日常规范化管理。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指导和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措施以及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和办法,建立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责任制。二是学校要主动创造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有利于学生成长的各类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提供支撑。三是学校在考核管理中要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内容,激发全体教师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四是每个班级要建立由年级长、班主任、相关教师等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五是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记录和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自主发展,避免集中突击。六是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和家委会的作用。七是要加强对信息平台使用的培训,使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能够有效使用平台及时了解学生成长情况,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十三、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方式的指标体系构成
    重要观测点指标体系5个一级指标分别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其中,思想品德二级指标为思想素质、品德发展、公民意识;学业水平二级指标为学业成绩、学业潜力、学业素养;身心健康二级指标为体质状况、健康生活、安全素养、心理健康;艺术素养二级指标为艺术体验、艺术特长;社会实践二级指标为社会学习、劳动实践。各地市可结合地区实际作适当增减,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三级指标,进一步指导学校和学生做好写实记录的数据采集工作;学校应结合办学实际,制定操作细则,并可根据指标要求提出数据采集范围等要求。
    十四、重要观测点计分
    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观测点满分值为20分,其中每个观测点满分值为4分,采取达到即计满分、达不到不计分的方法。地市在保证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重要观测点数量、满分值相等的前提下,可对重要观测点计分体系进行调整:一是在内容上,地市可采用《指导意见》建议稿,可在建议稿基础上增减数量,也可根据相关要求自定重要观测点;二是在方法上,地市可采用省建议的方法,也可采取等级计分的方式,根据观测点达成度不同赋予不同分值。
    十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对象和实施步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的有关要求,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学校要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使用。在每学期结束时,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统一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分别对5个方面作出写实性评价,并可以等级呈现。
    省选择有条件的若干个市从2017年或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省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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