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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8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10:21:09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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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316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8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吴哲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幼儿学前教育机构配套和师资福利保障的提案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1年以来,全省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教师队伍素质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稳步提高,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举办幼儿园19885所,比2018年增加932所;在园幼儿总数达464.5万人,增加15.4万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367.04万人,增加26.48万人;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9.02%,比上一年度提高3.19%。


为推动我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我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科学规划,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和项目建设。2015年底,印发《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2017年底,印发《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提出编制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落实教育用地、园舍建设、扩大优质资源等一揽子目标和措施要求。2018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明确非营利性幼儿园等教育设施项目用地所需指标由省指标保障。2019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地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资源。2019年全省新建公办园45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89所,通过回收、回购、转置等方式新增公办幼儿园592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00所以上。

二、加大学前教育投入。2019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7.9232亿元用于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体制机制建设,2020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12亿元,比上年增长51.45%。我省已建立起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2020年,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最低标准由300元/人提高到400元/人,2021年将提高到500元/人,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按70%、50%、30%给予补助,支持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省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全省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补助资金4.1亿元,比2019年的3.08亿元增长33%。

三、分类扶持,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优先将街道腾退空间、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空余用地、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等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公办幼儿园。二是加强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园和村级园建设。切实落实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的要求。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96.38%以上,建成规范化村级幼儿园的行政村比例达80%以上。三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积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276所。

四、加强保障,提高幼儿教师编制保障和待遇。一是完善幼儿园教师编制保障。协同机构编制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机构编制政策体系,推动各地落实《广东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配备管理。二是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我省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范围。完善我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2018年达到人均不低于1000元/月。通过生均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推进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长期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人员发放从教补助。要求各地制订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水平指导意见,确保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到实处。

五、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一是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将省规范化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纳入各地督导验收核心指标,推动幼儿园规范优质发展。二是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健全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监管体系,做好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前教育卫生保健工作。三是规范管理,多部门协同整治无证办园。各地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力量,开展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根据各地自报情况,全省多数地市已消除无证办园。

虽然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但是,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言,存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尤其是优质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公办幼儿园)不足,幼儿教师师资力量薄弱,学前教育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2020年省政府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为落实省民生实事我厅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切实落实2020年省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结合您的建议以及国家和省发展学前教育的工作要求,接下来,我们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学前教育工作统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印发,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我省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省直部门(单位)职能整合与统筹,形成合力,有效破解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充分发挥好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依托学前教育专家队伍,做好幼儿园课程资源审核,针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四是设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探索发展学前教育先进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落实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要求,参照城镇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科学测算学位,科学编制和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严格按照《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四同步”,每4500人或以上的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同时,将学前教育规划建设情况列入各地相关督查核心任务,予以督办和跟进。继续推进实施“5080”攻坚行动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加大指导力度,强化部门联动,落实月报工作,确保民生实施工作有效落实,回应民生关切。

三、加大力度建设公办幼儿园。按照《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的工作要求,努力构建以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一是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二是支持现有公办幼儿园扩班、增容。通过改建、扩建、扩班、开办分园、改善办园条件等方式,支持现有公办幼儿园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学位供给能力。三是鼓励地市探索公办幼儿园管理机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幼儿园编制标准,及时核定幼儿园教职员编制。四是强化激励与扶持,科学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认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一是省财政加大奖补和激励,重点用于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等。二是落实全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机制,促进普惠性幼儿园协调发展。三是指导各地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

五、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作为幼儿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二是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扩大本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培养规模,提升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提高幼儿园在职教师学历层次,切实提升教育保教能力。四是拓宽农村幼儿园教师补充渠道,为粤东西北地区公费定向培养高素质的幼儿园教师。深入实施“强师工程”,统筹安排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教师达标工程等项目,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

六、进一步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完善幼儿园办学督导评估。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为每所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加强学前教育过程监管,健全综治、公安、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监管体系,做好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前教育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各地市协同相关部门力量,加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营造规范办园环境。

专此函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坤,020-37627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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