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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09:59:54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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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309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三次会议第131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刘洁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能够帮助中小学生开阔眼界、了解国情、增长知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实践育人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广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您对于研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课程设置、收费监管等问题的建议,与当前教育部门加强校外教育,推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思路一致,对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特别是研学实践教育发展具有借鉴意义。我厅重视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指导各地丰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一、强化政策引导


2018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从“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建设研学实践基地、加强组织管理、健全经费筹措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各市、县(区)要相应成立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研学实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要求各中小学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实践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研学实践活动课程体系。2019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德育干部培训,邀请专家深入解读研学实践政策,组织各市经验交流,部署我省下一阶段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和各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应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实践,应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实践安全责任。

三、推进基(营)地建设

省教育厅充分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我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着力改善校外活动场所条件,并向欠发达地区适当倾斜。2017年、2018年,广东省博物馆、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等14个基地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近期,省教育厅正稳步推进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联合12厅局根据研学实践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遴选一批具有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科工、自然生态等特色并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作为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建设单位。省发改委支持粤北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保护和利用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83965万元,对韶关、梅州、清远、云浮等地涉及抗战时期诸多教育机构办学遗迹进行保护利用,推动完善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为我省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提供重要资源。

四、加强安全监管

为确保学生研学实践顺利开展,以学生生命为第一,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备案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出行应急预案;要求学校切实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研学旅行交通安全应急演练;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和研学实践服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研学活动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体现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强对研学涉及提供餐饮服务的公共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督促并指导中小学研学实践机构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加强对其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食品留样等日常监管和检查,对托管机构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多部门联合负责督促主办方、承办方及供应方针对研学实践活动分别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完善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机制,确保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

五、深入推进收费政策措施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明确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省文旅厅积极引导景区景点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并对青少年等特定人群价格优惠的落实情况作为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的评分项目加以推动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研学实践收费的监管,规范收费程序。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统筹协调,稳步推进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指导各地各校以及研学实践基地注重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实现“寓教于游”、“寓学于游”,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梅耀敏,联系电话:020-376278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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