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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67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1 09:59:55 资料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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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案函〔2020〕306号

A类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00678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惠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创新老年教育模式丰富教育内涵的提案》(第20200678号)收悉。经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发展老年教育,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的现代教育体系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努力推动我省老年教育发展。

一、我省老年教育发展概况

(一)努力营造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省教育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多个部门,以终身教育活动周为平台,开展内容丰富的终身学习活动,广泛宣传终身学习成果,全力营造全民终身学习


特别是老年人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我省已经连续14年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21个地级以上市和89%的县(区、市)同期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形成了“金融教育进社区”“读好一本书”“奇幻社区”等系列品牌活动。全省累计38人获全国终身学习之星称号、41个项目获全国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全省有6个地级以上市加入全国学习型城市联盟,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二)不断完善老年教育顶层设计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等部门,积极推动将老年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发展规划,推动老年教育发展。《广东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推动继续教育,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十五条,专门对各县(区)发展老年教育提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老年继续教育机制,加强对老年教育设施、师资力量、课程开发等方面建设;整合利用城乡教育文化资源,逐步建立社区老年教育网络,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老年学习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应当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鼓励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者参与老年教育。鼓励高校及有关教育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教育,建设网络学习平台,开发网络学习资源,设置适合老年人学习的课程。”《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第七条提出“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课题研究,并将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作为一项重要研究内容。

(三)立足开放教育构建老年教育新体系

广东开放大学加挂“广东老年大学”牌子,发挥开放大学体系办学优势,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老年教育。一是依托市县开放大学。共设立了40余所老年大学分校,初步形成了“以广东老年大学为龙头、市县分校为基地”的老年教育办学体系,成为我省老年教育的生力军。二是打造高端办学品牌。聘请名家名师开班授课,建设老年教育品牌课程,如:由著名女高音歌唱家、国家一级演员、中国声乐家协会副主席李素华开设民歌演唱班;由男高音歌唱家、指挥家郗卫平开设合唱培训班;由中国九孔葫芦丝的创始人彭超开设葫芦丝班。截至2019年底,共开设老年教育线下培训班50余个,学员超过2000人,最年长的学员86岁,还吸引了港澳籍学员。三是建设优质资源供给链。广东开放大学整合广东终身学习网等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有关行业、部门合作,针对老年人学习特点,共同开发如金融防骗、健康养生等优质学习资源,基于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办学体系,建设覆盖全省城乡的资源供给链,将优质学习资源畅通输送到城乡社区。

(四)依托社区教育体系开展老年教育

我省将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核心指标,推动社区教育机构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5个、实验区1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85个。以县(市、区)为单位,全省(不含东莞、中山市)获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称号的县(区、市)比例达到49%;以镇(街)为单位,东莞、中山市获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称号的镇(街)比例达到66%。全省社区教育机构共849个,其中位于地级以上市城区31个、县(区、市)城区119个、镇(街)699个、村(居)教学点5347个。省教育厅通过立项专项课题研究,正在推动研制全省社区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其中将老年教育作为各级各类社区教育机构的主要职责,进一步依托社区教育体系力量开展老年教育。

(五)推动老年教育教学实践示范引领

省教育厅多措并举,激发各地市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积极性。2019年,率先在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设立“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类别,单列指标、单独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在全省范围内推选出了一批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具有示范作用、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设立了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实践研究课题,首批立项了《广东省老年教育示范校(站)建设标准研究》《广东省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策略和路径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老年教育合作交流机制研究》等10个专项课题。省教育厅还委托广东开放大学建立了我省首个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数据统计平台,组织编制、发布我省首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情况报告(蓝皮书),摸清全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底数,为推动老年教育发展提供数据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十分赞同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学习借鉴您提出的建议措施,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议事协调功能。贯彻落实《广东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划》,进一步发挥省老龄工作委的协同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老年教育办学网络。继续支持广东老年大学依托全省开放大学体系,设立老年大学市、县分校,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的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印发《广东省社区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依托全省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办好社区居民“家门口”的老年大学。鼓励社区整合社区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场地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等形式,引入老年教育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老年教育服务。

三是推动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制定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机构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年教育。制定《广东省老年教育示范校(站)建设标准(试行)》,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认定一批老年教育示范校、示范站(点)。引导全省高校发挥资源优势面向社会举办老年教育,推动各地充分整合体育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

四是总结宣传老年教育办学成果。宣传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教学成果,大力推广成果应用。继续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数据统计工作,发布研究报告。开展内容丰富的终身学习活动,广泛宣传终身学习成果,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加老年教育。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教育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智源、周宝堂,020-3762689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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